本报讯 (记者王瑾 通讯员刘成红 李欣)广东省公安厅昨日向新闻界透露,为了使单程赴澳门定居审批管理工作更加透明、规范,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与澳门身份证明局就内地居民赴澳门定居审批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磋商并达成共识。
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全国夫妻团聚及永久居民子女类赴澳门定居的有关资料须送澳门身份证明局核实。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凡是在内地有双重婚姻或分别在澳门及内地有婚姻 关系而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均以第一段婚姻关系作为合法婚姻,其他婚姻所生子女认定为非婚生子女。目前暂不办理非婚生子女的赴澳定居。此外,夫妻团聚类申请人的配偶未在澳门申报婚姻状况的,由澳门身份证明局通知申请人申报婚姻关系后才迸行申请资料的复核。
此外,广东省夫妻团聚类和永久居民子女类赴澳门定居的有关申请资料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派员直接递交澳门身份证明局复核,复核资料每15个工作日交换一次,每次不超过230份。澳门身份证明局自收到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送核的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并将复核结果送回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如情况特殊需调查的,应在3个月内知会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复核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澳门方面的复核结果依法审批并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在配额指标内,按照申请人分数的高低以及永居子女的放行办法安排出境定居。
申请人如果想查询澳门方面的复核结果的,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查询,也可电话查询,号码是:96897或020—83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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