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笔者经常与农民群众打交道,在交往中,发现由于有些农村中陈规陋习仍在作怪,导致厚葬成风,使得农民的殡葬负担越来越重。殡葬费用的支出,使原来就不富裕的农民更是雪上加霜,这严重制约了农民家庭经济的发展,使不少人家重新返贫,由此还引发了许多家庭矛盾,甚至使一些家庭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
据调查,在当今不少农村,不论哪家有人病亡,在殡葬问题上几乎都是同一个模式。 一是雇拖拉机到火化场火化;二是耗费上乘木材请木匠做棺材;三是请人到墓地里修坟;四是向亲戚朋友报丧,让死者的生前所有直系、旁系亲属上门送葬;五是购买纸糊的迷信用品,同时还要送葬队伍披麻戴孝,并置办酒席以及上坟等等。一场葬事下来,使殡葬户疲惫不堪,焦头烂额,花费钱财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把原来省吃俭用攒下的几个钱化为乌有,有的还负债累累。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家庭种地时再没资金投入,致使粮食减产;有的家庭再没钱供小孩上学,致使孩子辍学;有的家庭债务缠身,导致夫妻反目;还有的家庭兄弟间产生矛盾纠纷,大打出手。如此种种,令人痛心。
农村殡葬改革已进行了多年,但为何还会出现上述情况?据了解,主要有如下几项原因。一是不少农民的思想陈旧,仍在葬事上讲排场,不甘落后,生怕邻里笑话,认为人都死了,花点钱是应该的。二是尸体火化后,许多人不愿意将骨灰放在小木盒里安葬,照样做大棺材下葬,因此造成费用高。三是不论谁家死了人,村里的男女老少都积极帮忙,加大了各自的费用。四是村里所谓的红白理事会名存实亡,没有固定人员操办此事等等。
为此,应破除陈规陋习,倡导节俭殡葬。建议有关部门在搞好殡葬改革宣传的同时,在各村建立起有专人负责的殡葬组织,具体搞好系列服务,真正搞好“薄葬”,从而使农村的殡葬文明起来,把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落在实处。(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李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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