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深圳检察机关昨天披露了两宗刚刚侦查结束的“渎职案”:深圳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皇岗支局原副局长唐锦荣涉嫌放纵走私案、惠州港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原副局长李石伦涉嫌滥用职权案,其后果可谓触目惊心。这两宗案是专查深圳惠威公司走私案的中央“1·22”专案组在调查惠威公司走私案时发现的,去年7月高检院和省检院将此案移交深圳市检察院办理。
今年39岁的唐锦荣,是广东东莞人,大学本科毕业。去年10月30日因涉嫌放纵走私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被正式逮捕。检察机关透露现在此案已侦查结束。
检察机关介绍,唐锦荣在1996年10月至1997年12月担任惠州港海关监管一科科长期间,涉嫌放纵深圳惠威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涉嫌贪污腐败案等大案要案都有着密切关联)走私,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据了解,1997年初,“惠威公司”一负责人向唐锦荣提出将每船货物数量分开成几张仓单报关,但只将其中一张提交唐锦荣所在的惠州港海关监管一科,并得到唐的认可。1997年下半年,惠威公司的这位负责人还向惠州港海关提出“集中报关”————即惠威公司每周来的货都集中在一天报关。唐锦荣具体负责的“集中报关”,逐渐演变成一周仅以一条船的货物量来报关。
经有关部门核定,惠威公司于1996年10月至1997年12月期间,经惠州港海关大量走私进口食用植物油,涉嫌偷漏税款1,877,569,351元人民币。
而惠州港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原副局长李石伦涉嫌滥用职权案,同样和“惠威公司”有关。今年45岁的李石伦,是广东新会人,大学文化,1997年9月调任惠州港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副局长,同年12月任局长。
据了解,李石伦上任前,上级部门就向他通报了惠州港商检局存在漏报漏检等问题,而且向他指出特别是“惠威公司”有少报多进棕榈油的问题。但李上任后,采取的却是“能管就管,管不了就不要管”等消极措施。结果不但使商检局少收了数百万的商检费,“惠威公司”的走私行为也没有得到有效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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