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宁彪) 本报和市民曾高度关注的广州黄埔大道车行隧道天井设计安全问题昨晚出了大件事——一个大活人竟从天而降掉到车行隧道里!
事发昨晚8时40分。记者9时许赶到华侨医院时,见到了受伤的21岁河南人高新。只见他满脸鲜血,左眼黑肿,嘴里还在不停地喷着血,左脚被绑在一块夹板上固定着。医生说,高新的上颌骨错位,勾股骨折。
守在一旁的高新两位朋友说,高新刚从河南来穗一个多星期,因为找到了一份工作,昨晚他与朋友满怀喜悦地准备从黄埔大道南侧走到北侧去打电话向家里报喜。三人过黄埔大道时嫌人行通道太远,想走捷径,便跨过黄埔隧道头上的天井走过马路。通过天井时,高新被下面灯火辉煌的景观所吸引,产生强烈的好奇心,踩着一块砖头垫脚,不住地探头观望,结果一下失了重心,掉到十来米高的隧道下面。
据广东华侨医院急救室的陈医生介绍,伤者幸好是掉进了隧道中正在封闭维修的南侧车道,才未造成更大的惨剧,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黄埔大道车行隧道的天井因采光需要,设计成露天形式,每两个光井之间有1米多宽的空隙。由于居民们感觉该路段的人行通道相距太远,于是常常不顾交通规则,从天井跨过隧道通过黄埔大道。
市建委:行人自己负责
今年1月13日,本报以《假如“光井”吞了人……》为题,报道了记者就黄埔大道该路段是否能增建人行通道一事对广州市建委有关人士的采访。当时市建委针对记者提问作了如下答复:一、从体育东到天河东这段路约有400来米,两头均有行人斑马线,并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二、当初设计就是因为人行天桥影响城市景观而设计了行人地下隧道或斑马线;三、在光井边加栏杆不是不可能,但也违背了设计初衷;四、绿化带上已立了20多块禁止行人跨越的警示牌,明确这里禁止行人通过,真的出事了只能是行人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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