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学兵、王洪伟,通讯员彭慧、粟晓晶)在新世纪的第一个国际禁毒日,广州市对一批毒品犯罪分子宣判死刑,并执行枪决。
在这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中,绝大多数是因贩卖毒品而触犯刑律的。
女毒犯年仅二十
江西人张艺华今年才20岁(如下图),2000年1月14日,年仅19岁的她在广州市番禺区禺山大道查验购买毒品者的毒资后,返回住处将毒品甲基苯丙胺拿到现场。正当她准备以3万元的价格卖出毒品时,警察冲了过来。警方共缴获甲基苯丙胺980克、盐酸伪麻黄碱1000克。
大毒枭当场瘫倒
在昨天的宣判会上,居住在香港的中山市人骆国添在听完对他的死刑宣判后,瘫软在地。最后,5名武警不得不将他抬出会场。
骆国添贩毒案是当天宣判的众多贩毒案中最大的一宗。他贩卖海洛因等毒品的数量达到116059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要贩卖50克以上的海洛因,就可以被判处死刑。
携毒手段五花八门
在运输毒品过程中,一些毒贩利令智昏。为了能逃避警方的缉拿,他们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来隐藏毒品。
1998年8月8日,24岁的宁夏同心县人马良林将350多克海洛因放进避孕套里,包装好后吞入体内。随后他坐上了从昆明开往广州的列车。第二天晚上,乘警在进行安全检查时抓住了他。警方随后查获了他体内排出的34颗毒品。
毒贩来自多个省份
这次被宣判死刑的绝大多数毒贩为外省人。其中有云南人,他们通过缅甸边境贩进毒品;有的来自宁夏、甘肃、新疆、陕西或东北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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