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晓俊李博)日前,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分局机动大队成功侦破全国最大宗贩卖毒品“摇头丸”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毒品“摇头丸”302800粒,市值3000多万元。由于成功侦破此案,深圳警方受到了公安部通电表彰和省市领导的称赞。
我市开展“严打”行动以来,市公安局治安分局机动大队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发现一名绰号叫“四眼仔”的香港人(男,29岁)长期在深港两地进行贩卖“摇头丸”活动。市 公安局治安分局机动大队成立了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基本确定犯罪对象及活动规律和范围。
6月7日18时,在市公安局治安分局第一行动小组在罗湖区某酒店大堂,将正准备交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朱某(男,23岁,香港人)当场抓获,现场缴获“摇头丸”3万粒。第二行动小组在某大酒店将正在电话遥控指挥毒品交易的犯罪嫌疑人连某(男,29岁,香港人)当场抓获。经现场突击审查,连某交待了其住处和存放毒品的仓库。19时10分,根据犯罪嫌疑人某的交待,第三、四行动小组迅速出动,分别对深圳市海珑苑海天阁和泰宁花园两处住宅进行搜查,并在泰宁花园某住宅内缴获“摇头丸”27万多粒及包装工具一批。
经审查,这批“摇头丸”是从香港运入的。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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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头丸
从1971年开始,“摇头丸”就被联合国列为毒品,我国也规定贩卖“摇头丸”和贩卖海洛因同样都构成犯罪。有专家指出“摇头丸”等精神类毒品将要成为21世纪头号毒品。
“摇头丸”的学名是“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属于苯丙胺类兴奋剂,是冰毒的一种,具有极强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精神依赖性很强,使用数次即可成瘾。
“摇头丸”对身体危害极大,长期服食可导致肌肉萎缩,若停止服用又会发生全身水肿,心脑血管病者服用,有生命危险。服用者因长期处于兴奋状态,会加速衰老,引起肌肉僵硬、痉挛,使神经系统遭到破坏,甚至毙命。其次,服用“摇头丸”心理成瘾,贻害久远。它能使人意志消沉、丧失进取心。另外,服用“摇头丸”对社会危害极大。服食“摇头丸”后会有各种幻觉,会使人产生性冲动、行为失控,引发斗殴等治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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