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圳市运输局交通处副处长高旭敏博士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提醒社会各界人士“要冷静看待‘绿的'投放”。他向记者详细解释了有关“绿的”投放的政策措施。【只卖经营权】
记者:绿色出租车投放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与原来红色、黄色出租车投放方式相比,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高旭敏:最大的区别就是“绿的”取消了出租车营运牌照,采取经营权授权经营方式,对“绿的”经营权实行公开招标。以前,深圳红色、黄色出租车投放方式是对营运牌照实行公开招标,所有权和经营权都交给了出租车公司,再由出租车公司承包给出租车司机,经营风险几乎全部转嫁到司机头上。取消出租车营运牌照及其所有权招标后,新增“绿的”将以特许经营权形式投放市场,由深圳市运政管理部门颁发“绿的”经营授权书。
记者:什么是特许经营权?
高旭敏:特许经营权的意思是,出租车公司只能通过经营活动获取收益,不能擅自将出租车及其经营权转让或变相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
【不承包给个人】
记者:个人还能像以前那样承包“绿的”吗?
高旭敏:不能。“绿的”投放方案明确规定,出租车企业经营“绿的”业务应采用直接经营方式,将原来的出租车公司与司机之间的租赁承包关系变为雇佣关系,雇佣双方共担风险。由企业投资购置车辆,驾驶员实行劳动聘用制,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企业为驾驶员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以及车辆税费。
【实行 “5+5”经营模式】
记者:“绿的”经营权期限是多长?
高旭敏:这次不仅取消了原来规定的出租车营运牌照制度,而且将原先规定的出租车营运牌照使用年限50年大大缩短,采用“5+5”模式,“绿的”经营权期限最长为10年。
记者:什么是“5+5”模式?
高旭敏:“5+5”模式是指“绿的”经营权期限每期为5年,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5年,同时,通过建立出租车经营权授予与收回制度,增强政府对出租车市场的调控与管理主动权。
【经营权有偿使用费6万元】
记者:“绿的”投放如何收费?
高旭敏:由于不再采用营运牌照持有制度,今后“绿的”经营权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5年期有偿使用费确定为6万元。有偿使用费收入按国家财政政策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建议用于宝、龙两区公交设施建设。
【“绿的”不是“肥肉” 】
记者:经营“绿的”的收入会如何呢?
高旭敏:“绿的”实行低票价,起步价7元(含2公里里程),公里价为1 ·60元,同时要缴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出租车司机月收入保持在3000元,不太可能像“红的”那样获得高额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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