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6月27日电(潘海平 夏善美)近日,浙江省永康市法院在审理一民事纠纷时,40多名旁听村民要求在庭审中发言被拒绝后大闹法院,事后4名主要分子被永康法院分别依法拘留15天。
日前,永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施伟晓与被告永康市古丽镇上水碓村田畈中央自然村第一生产队、上水碓村村民委员会、上水碓村经济合作社土地补偿费纠纷一案。
原来,施伟晓(女,今年15岁)是1996年随母亲改嫁到田畈村的。按照村上的规定,妇女若带小孩改嫁来的,如果男方这边已有小孩,女方带进来的小孩就不能迁入村户口,如果男方这边无小孩,女方带来的小孩可以迁一个户口。由于施伟晓当时还有一个哥哥与母亲一道改嫁到田畈村,所以只办了她哥哥一个户口,而施伟晓自己一直落不到村内。这期间,因该村的部分土地被征用,村民们在最近的1999年、2000年二年内每人分到39500元人民币。施伟晓因为户口得不到落实,一分钱也分不到,为此她向永康法院起诉,要求其村也分给她39500元土地补偿费。
在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后准备开庭时,田畈中央自然村40余名前来旁听庭审的村民以合议庭应允许旁听人员逐个发言为理由,发生起哄。审理该案的合议庭人员以及值庭法警耐心作了解释。但这些村民仍不听劝阻,并提出其余人员不得旁听庭审的无理要求,致使审理无法正常进行。
为避免事态扩大,合议庭经短暂合议后决定暂时休庭,告知各方当事人当日下午继续开庭,并向该村村民再次作解释,希望旁听人员能在下午的庭审中遵守法庭纪律。但该村村民情绪十分冲动,进而闯入该院二楼民庭办公室,致使在二楼的其他审判人员的庭审因嘈杂吵闹而被迫停止。田畈村村民傅梅芬用手持的雨伞伞尖划伤审理该案的审判长方远胸脯。法院干警闻讯前往阻止后,田畈村村民仍不听劝阻,一些人采用揪头发、推、搡、抓等手段,致4名干警、1名协助执行员身体被抓伤。在该院干警的全力处置下,事件暂时得以平息。这之后已离去的部分田畈村村民再次涌回该院哄闹,又有1名协助执行员被打伤。直到近中午11时,永康法院的秩序才得以正常。
事件发生时,永康法院及时予以处理,当天对7人进行了审查,并对4人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经审查得知,田畈村事前开会要求要求村民参加当天的庭审,目的是不让法院作出判决,或让法庭不好作出判决,这样他们已分到手的土地补偿费就不用退出来,以后再分时也可以多分一点,村上还承诺凡参加者发给一定的补助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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