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者应是本机关现有同级职务人员和符合晋升资格条件的下一级职位人员,年轻干部条件放宽●各单位竞争的人数与职位比例不得低于1.5:1●首次引入任前公示和任期五年制,从根本上解决过去干部只上不下的旧体制
昨天,广州市召开动员会,宣布广州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群团机关的中层领导职位,除专业技术性较强、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设机构的领导职位外,全面实行竞争上 岗。
根据规定:参加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人员,一般应是本机关现有同级职务人员和符合晋升资格条件的下一级职位人员(任副处级满2年、任正科级满3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男年龄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年龄在40周岁以上具有中专学历的现任正副处长,允许参加同级职位竞争上岗。为了有利于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允许正科级满2年或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正科级或副处级优秀年轻干部参加上一级职位的竞争。
同时还规定,竞争上岗的过程按制定方案、公布职位、确认资格、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初定人选、任前公示、决定任命等10个步骤进行。各单位竞争的人数与职位数比例不得低于1.5:1。
据广州市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这次竞争上岗工作中,首次引入任前公示和任期制,一般任期为5年,这样从制度上根本解决过去干部只上不下的旧体制,从此不再能像过去一样,“一本通书唱到老”。这样才能有利于减少和避免用人失误,提高竞争上岗选任干部的质量。(记者刘庆 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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