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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专利法》7月1日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6月28日09:27 新闻晨报

  本报讯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广告宣传、展示他人专利产品等方式作销售商品的许诺,也被认为是侵权行为。这是新修改的《专利法》对原专利权内涵新增的内容。

  据悉,新《专利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本次修改是1985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历的第二次“手术”。

  按现行《专利法》规定,侵权行为主要是指制造、销售、使用、进口侵权产品的行为。新《专利法》在其基础上新增了上述“许诺销售”的内容,从而适应了WTO三个法律框架之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

  新《专利法》加大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力度。遵循“填平原则”,增加了“合理倍数”的概念,即在难以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的情况下,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额。

  新《专利法》还规定了对假冒他人专利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将受行政处罚。(张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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