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刘峦陈荣喜 通讯员张军杰】近日,通过高科技手段,对信用卡进行克隆复制,然后实施诈骗的犯罪在本市初露倪端。昨日,市公安局经侦处召开了打击金融犯罪联席会议。市公安局领导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中国交通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商业银行总行的行长及保卫处长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进一步完善打击金融犯罪快速反应连动机制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会上,公 安机关通报了进一时期金融诈骗犯罪的新动向。这些犯罪手法多为,通过互联网、特快专递或电话等方式,对外发布低价促销货物的信息,诱骗当事人与其联络,或犯罪嫌疑人主动与当事人联络,并唆使当事人将购货款以信用卡方式存入银行。然后,犯罪嫌疑人以资讯查寻为借口,向当事人骗要存款证明和信用卡密码。犯罪嫌疑人利用存款证明和信用卡密码提供的有关信息,通过高科技手段复制信用卡,然后异地进行支取,骗取巨款。当事人一般认为信用卡在手里,不会有任何风险,实际上,存款证明和信用卡密码本身提供的信息,已给犯罪分子创造了诈骗的方便条件。
市公安局经侦处提醒各大金融单位要增强防范意识,对信用卡存取款、资金流转等的各环节均要严格把关,堵塞信用卡管理漏洞,加强监管力度,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同时,公安机关还提醒广大市民和企业人员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贪图便宜与资信不清或不了解的单位、个人进行生意往来,更不要将金融单据、存款证明、密码提供给他人,以免上当受骗,后悔不及。
又讯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紧紧围绕“打防并举,关口前移,从源头抓起,防微杜渐,趋前工作”的工作思路,结合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全面推进经侦工作的新实践,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1997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充分发挥了打击经济犯罪职能作用,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800余起,打击处理嫌疑人3300余名,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3亿。按照我市现在经侦民警人数,平均每人每年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今年4月份,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后,全市各级经侦部门根据有关部署,全力投入“严打整治”第三条战线。截至目前,已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16起,打击处理嫌疑人165名,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记者刘峦陈荣喜通讯员张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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