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5日刊登的《价格战潜伏重重危机》一文,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在南京商界,许多老总谈起价格战,感触真是一言难尽。不想参与,却又无法回避。新百商店副总经理王云健说,其实新百商店的家电商品价格一直很低,只不过在别人声嘶力竭的造势时保持低调没有渲染,但最终在周围一片浮躁的氛围下,他们还是不得不以“价格战”的形式来提升消费者的注意力。明知道价格战并非治本良药,但理性的声音总是太容易被淹没,这使他们时时感觉到两难。
南京中央商场总经理胡晓军说,所谓的价格战是一种充满功利色彩的短期行为,但价格竞争是商业经营中永恒的主题。在南京,价格战的即时轰动效应不断弱化已是不争的事实,这种变化让商家一则以忧、一则以喜。忧的是,不少人习惯于在这种战术性的操作中获得“成就感”,一旦价格战失灵就感觉无计可施;喜的是,消费者的成熟与市场的需求变化逼着商家变招,从更长远的角度思考企业的战略发展与定位。
几位商界老总还谈到,就南京的现状来说,缺少优胜劣汰的市场化机制是恶性的价格战经久不息的重要诱因。商业企业不给破产,一些商家明明负债上亿元仍然想死都死不了———因为没有一个合理的退出机制,只有拆东墙补西墙强打精神苦苦支撑。还有的企业常年增值税为零,商品从进到销根本没有增值,明眼人都知道,这种只有消耗没有效益的游戏谁也玩不起。现在百货零售业与前几年工业企业优胜劣汰的状况很相似,弱势企业虽然不知道明天的日子怎么过,却敢于孤注一掷地放手一搏,这种“困兽犹斗”的局面反过来使得强势企业的经营与利润备受滋扰。
[观察家言]从几位老总们的一番心底话中,我们已听出了价格战硝烟下商界的一种焦虑和无奈。平心而论,老总们的担忧不无道理,也显示了对企业的责任感和赤诚之心。但是,如何看待价格战,如何规范价格战,无论从认识上,还是从行动上,都有待于进一步总结提高。
有关人士认为,价格战是一种经济现象,其中既有正当的价格竞争,也有不正当的价格竞争,应该正确区别对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只是初步建立的情况下,竞争不充分仍然是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还应当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条件,让正当的价格竞争更充分。所以,不能把正当价格竞争同不正当价格战混淆起来,误以为所有的价格竞争都不对。正当的价格竞争可以促进企业改善管理、降低成本、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的形成,通过市场优胜劣汰,加速结构调整,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正当的价格竞争也有利于消费者,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对正当的价格竞争应该鼓励和支持,我们反对和制止的不是价格竞争,而是不正当的价格战。施新亚 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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