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含PPA的感冒药停用、西沙比利的胃动力药限制使用,这些都是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长期跟踪监测后所作的决定。今后,老百姓用药如有不良反应可向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这是从昨天召开的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会议传出的消息。
据统计,各国住院病人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比例在10-20%,其中5%的患者因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而死亡,而由于医疗器械设计缺陷造成的不良事件约占15%。
会议透露本市今后将建立由二、三级医疗机构以及大中型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为主体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
据悉,本市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重点范围是,临床试验阶段的新药和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所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上市5年以上的药品所引起的重要、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重点范围是,骨科植入物、人工乳房、心血管支架、心脏瓣膜、心脏起博器、OK镜等6类产品。记者张计红
正确认识不良反应
同药品质量无关不少医生或患者误认为,药品不良反应必然是药品不合格所致,甚至许多制药企业也这么认为。
并非是医疗事故相当部分人认为,药品不良反应一定是医生责任心不强或失误造成。出现不良反应后,医生害怕会被误认为是医疗事故而承担责任,于是隐瞒或推向疾病本身,其实并非如此。
并非与医疗行为无关许多人误认为,病人用药后致死或致残,是自身原因,与医疗行为和药品无关,事实上部分不良反应与医疗行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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