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传媒关注已久的烟民告烟草公司一事,日前终于有了明确的原告和被告。原告鄢卓洵,武汉市一位17岁的男孩;被告则以国家烟草专卖局领衔,包括24家大小烟草公司。诉状于6月20日递交到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至发稿时,原告方尚未得到立案通知。
这次诉讼并非为了索赔,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是,要求被告在其本单位网站的主页面上注明“吸烟有害健康”、“禁止任何经营场所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禁止中小学生吸 烟”字样,并在网站上以不少于10%的内容宣传吸烟有害健康以及未成年人吸烟的危害。此外还要求被告支付原告为本诉讼支付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一切必要费用,并由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作为未成年人,17岁的原告鄢卓洵目前还没有露面,他的父亲鄢裕祥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在打这场官司。在武汉,鄢裕祥是一位维权名人,因为垄断行业的收费及服务问题,几年来他多次起诉武汉市电信局、供电局,并被本报等众多媒体多次报道。
据鄢裕祥介绍,他们一家只有儿子鄢卓洵从13岁读初二时开始偷偷吸烟。小鄢平时每天吸烟四五支,现有的“症状”是经常咳嗽。和老鄢一样,小鄢也喜欢上网,他阅读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与其链接的24家烟草企业的网站部分内容后,只是感到吸烟是一种文化,很有品味,并未感到吸烟有害健康。经过父母的教导和咨询律师,原告才知道,自己的知情权在这里已经受到了侵害。
这次起诉没有将国外的烟草公司列为被告。鄢裕祥说,这主要出于简化诉讼程序的考虑,以后的诉讼可能会对这些跨国公司直接提出索赔。
国家烟草专卖局外事司副司长胡新华就本案接受记者电话询问时说,原告要求在烟草行业的网页上登警示,我们国家的法律有这个规定吗?没有。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任何一件事都可能引起诉讼;但是法律没有规定的事情怎么诉诸法律呢?汽车尾气有毒呢,那你能起诉汽车制造厂吗?
胡新华还强调,国家烟草专卖局在青少年吸烟问题上态度一直很明确,也一直致力于行业自律,开展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有益活动。但是中国有中国的国情,要达到理想境界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之后,国内部分烟草公司的网站上第一次挂出一个公告板,声明该网站“面向烟草业和成年烟民”,“含有烟草内容,如果您是18岁以下人士,敬请回避”。鄢裕祥说,仅有这些声明还不够。(本报记者东白刘天时)图巨幅香烟广告在昆明春意盎然。张宏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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