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6月30日电 在香港回归祖国四周年前夕,香港特区政府在发布的《二000至二00一年度大事纪要》中指出,香港回归祖国以来,特区政府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实施“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取得了突出的成效。
主要表现为:法律和司法制度得以保证;一九九八年和二000年通过公平、公开的选举,选出了立法会议员;香港特区仍然全面监管货币金融政策,一九九八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 ,香港全凭本身采取的措施,捍卫了港元与美元的联系汇率及金融市场;香港的国际地位没有改变,回归以来,香港特区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约六十份具约束力的双边协定。此外,回归前已签订的七十份双边协定仍然有效。很多条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香港,不包括中国内地的其他地方。除签订的具约束力的协定外,香港特区也与其他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签订了非约束性的安排。
这份纪要指出,香港特区以不同的身份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对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香港特区政府也派遣代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的成员。香港特区还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以正式会员身份参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与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
此外,有相当多的国际组织,都在香港设有办事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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