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重点:食品、饮料、保健品、化妆品、建筑材料装修广告
●举报范围:2001年1月1日至8月31日在各类媒体上刊播
本报讯 (记者关春瑜 实习生李香平)针对目前各类广告言过其实、虚假欺骗的现象,省消委会决定于今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举行“慧眼识广告”活动,动员广大 消费者积极参与举报散布在各媒体上引人误解的违法、虚假广告和其他商业宣传。
据统计,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的对“虚假广告”的投诉,仅上半年就达1320件,这些虚假、不实广告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国消费者协会举行了全国范围的“揭谎月”活动,广东省消委会为配合这一活动举行的“慧眼识广告”,重点是与今年的“绿色消费”相关的食品、饮料、保健品、化妆品、建筑材料装修等方面的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消费者如发现刊登(播)在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各种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台、电台等)及其他印刷品中的各类违法、虚假广告,即可举报,如因虚假广告宣传造成自身权益损害的,可另附上受损害情况和相关证据的复印件。举报信寄至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东座五楼省消委会新闻与公共事物部,邮编:510620;电子邮箱:gdcc@e—315.net;联系电话:(020)85590036,8559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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