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寒)南宁市城区2001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办法及时间安排已经确定。7月15日至8月5日为各校招生报名、录取时间。对各校的超计划招生,市教委提出了“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
据悉,7月15日至16日为经批准立项建设的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接受考生报名的时间。7月17日上述学校录取新生,18日、19日接受超计划生报名,20日录取新生(超计划)。7月2 1至22日为一般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接受考生报名的时间,25日公布录取新生名单。7月26日至27日为一般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招收超计划生报名的时间,未录取满新生的学校继续接受考生报名,29日公布新生名单。7月30日至31日,未录满新生的学校继续接受考生报名,8月2日公布新生名单。
未参加中考但要报读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的学生,可持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到招生学校报名。
无南宁市城区常住户口、但要求在南宁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借读的考生,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持家长所在单位(或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在外地参加中考的考生同时提交中考档案材料)和准考证,到招生学校报名。
从7月1日起,考生可到招生学校和中招办了解各校招生情况、收费项目和标准、新生录取名单等事项。招生学校分别在本校和市教委中招办指定的地方(南宁二中)设立报名点,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考生及家长的咨询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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