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原深圳盐田港总经理助理贪污受贿被判刑1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7月04日21: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深圳7月4日消息:原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刘驰(44岁,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学文化)犯 贪污受贿罪,近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法院查明,刘在担任深圳市东鹏运输公司经理期间,于1994年3月代表公司与下属工程部签订了《委托经营责任 承包合同》,随后,按照该合同有关条款,东鹏运输公司将从
东鹏实业有限公司承包来的“10号小区”土方工程转交工程部 组织生产与经营。为“感谢”刘的支持及争取得到更多的关照,工程部经理彭某(另案处理)于1996年2月至1997年 2月,送给刘款物及股份折合人民币106万多元;此外,刘与东鹏运输公司会计代某合谋,从公司汇出2笔200万人民币 ,借给湖北省某结算中心使用,后从归还的本息中私分28万余元,其中刘分得20万元。归案后,刘退清所得赃款人民币7 9万多元。

  据深圳晚报报道,法院认为,刘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又伙同他人侵吞 公款28万多元,且分得2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但刘能坦白交代其受贿的犯罪事实,酌情可从轻处罚;刘 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其贪污的犯罪事实,应以自首论,依法可减轻处罚。法院依照我国《刑法》 有关规定,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总刑期22年,决定执行有 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扣压的受贿赃款人民币59万多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1读者论坛

  深圳十佳中小户型楼盘推介(候选楼盘形象大展示)及深圳十佳外销楼盘(候选楼盘形象大展示)

  ◇来信与投稿◇加入书签◇关于我们◇广告价目◇2000年深圳媒体最新调查数据

  深圳商报社主办,深圳商报社网络版编辑部制作版权所有欢迎链接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本编辑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商 报路商报大厦。深圳商报社总机:3900011转各部门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发表评论】【时事论坛】【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广 告
  • 长城笔记本电脑
  • 特惠国内国际机票
  • 田横岛休闲游
  • 中国青年旅行社
  • 星浪演艺学校招生
  • 怡顺货运一路顺风
       北京站  广东站
       山东站  上海站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推荐
    新浪文化新版--网罗天下文人 荟萃奇文妙笔
    订阅手机短信头条新闻天天奖多款时尚手机!
    最新推出足球经理游戏--风云总教头之甲A
    高考冲刺必备--北京一、二、三模试题大全
    全新北京都市生活--引领时尚 白领必读
    联想全球华人共申奥专题
    订阅手机短信 知纳斯达克中国概念股最新行情
    为漫画梦找一个家-漫画作家专栏闪亮登场!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