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窦红梅 实习生周奇)根据《关于利用单位内部设施开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北京市各单位内部的设施资源从7月1日起向社区居民开放。然而记者昨天采访到的十数家单位表示,由于有一定的操作难度,敞开“大门”尚须时日。
记者分别电话采访北京一些单位,广院、师大和市园林局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说,没有接到上级的通知,因而近期没有开放内部设施的打算;而市总工会、北大医学院则反映, 本单位的设施如健身馆等在很久以前便开放了。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单位虽然有热情开放自己的内部设施,但在具体操作上却存在难度。比如单位内的餐饮、洗浴、娱乐等设施,有些是福利性的,对职工免费,有的则在补贴后低价接待内部职工,如果“开放”,该如何对社会人员定价?单位的内部设施多没有工商执照,又如何收费纳税?一名工商执法人员以个人身份提出:内部食堂多数不具备经营许可证,不能开发票,如果“开放”后在卫生、价格、服务等方面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就成了问题。
此外,一些高校及机关、部队的家属院由于早就实行了“后勤社会化”,内部设施被承包经营,实质上无法开展“公益性社区服务”。
根据《关于利用单位内部设施开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单位利用内部设施开展社区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应与单位就服务的内容、方式等签订协议,签协议前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但记者采访到的三个居委会都还没有开展这项工作,且认为即使能签这么个协议也需要一个过程,“七一”开放大门,并不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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