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重庆环境违法可判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7月05日15:06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周云成)“此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不仅要对事,还要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昨日上午,重庆市环保局副局长曹光辉宣布了此次“专项行动”的“撒手锏”。

  据悉,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环保执法人员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时,往往只能针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而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环保部门往往是无能为力。

  市监察局副局长吕天庆表示,有关部门将联手重点查处因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而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恶劣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市环保局副局长曹光辉还透露,为了改变以前环保执法过程中取证难的不利局面,环保部门将在重点污染源排放口安装检测装置,自动记录排污口情况,在重点污染源的污染处理设施上安装“黑匣子”——自动监测装置,实行严格的监控。预计整个投资将会超过6000万人民币,全部安装工作将在2005年结束。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时事论坛】【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广 告
  • 信息时代配置要酷
  • 圆梦北大学在育达
  • 未来之星夏令营
  • 出国前口语突破
  • 大卫意念以您为先
  • 陆居通讯城招租
       北京站  广东站
       山东站  上海站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推荐
    新浪文化新版--网罗天下文人 荟萃奇文妙笔
    订阅手机短信头条新闻天天奖多款时尚手机!
    最新推出足球经理游戏--风云总教头之甲A
    高考冲刺必备--北京一、二、三模试题大全
    全新北京都市生活--引领时尚 白领必读
    联想全球华人共申奥专题
    订阅手机短信 知纳斯达克中国概念股最新行情
    为漫画梦找一个家-漫画作家专栏闪亮登场!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