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6月1日起,本市正式实施《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正案)》。一个多月来,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法规对违法交通行为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上海道路交通秩序大为改观。为了进一步维护广大市民的利益,警示违法的交通行为人,本报今天起与市公安局联合开设“曝光台”、“案例分析”专栏,对部分违章者进行曝光,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分析点评,以配合“修正案”顺利地执行。
事故案例一
2001年6月28日11时20分左右,南汇汽车运输公司驾驶员杨某驾驶牌号为沪A28041大货车沿兆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山南二路附近,大货车右侧的铁护栏因为锈蚀,经过铁道口时颠簸后脱落飞出车外,碰倒同行行走的8岁张姓小朋友,大货车左后轮在小朋友的身上碾压,致使其当场死亡。
事故案例二
2001年6月29日14时左右,青浦沪青平公路赵巷附近,年仅6岁的马姓小朋友由南向北横过沪青平公路时,与驾驶员汪某驾驶沪BG1606小客车发生碰撞,小朋友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中,目前已明确该小朋友未走人行横道。
违章:惨剧的温床—两起交通事故的点评
今日刊载的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结果是两个幼小生命顷刻间夭折。孩子的父母悲痛欲绝,左邻右舍为之惋惜。谁是“凶手”?是交通违章!交通违章是交通事故的“帮凶”,交通事故是交通违章的“罪恶”。今天刊载的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机动车闯红灯、违章行驶、违章装载、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8起交通违章是本市道路上最常见的交通违章,它们是城市的隐患,时刻威胁着人民的安全,并且严重损伤着国际大都市的形象。
“遵守交通法规就是爱惜生命”、“交通法规,生命之友”这些警示之言是无数家庭悲剧的总结和捍卫生命的准则。愿更多的人坚持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真正具有国际大都市文明素质的优秀市民。(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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