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踊跃发言,就提交审议的内容恳谈意见和建议。
打假:向地方保护主义开刀
地方保护主义是制假售假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本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武汉市 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修正案》,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将打击地方保护主义明确写进条款,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包庇、放纵本地区、本系统发生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或者阻挠、干预依法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进行查处。”“市、区人民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有关包庇、放纵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审议建议,修正案还增设假冒伪劣商品追回制度,责令生产者、销售者追回已售出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向用户或者消费者退还货款;因假冒伪劣商品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或死亡的,也有专门条款规定赔偿办法。
建议政府化解农村“普九”巨额欠债
会上,市教委主任罗友松介绍:我市农村中小学为“普九”达标大量举债,负债累计已达2亿多元。“普九”欠债,引起与会人大代表强烈关注。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华说,通过对市郊7个区2009个村和“老四县”6个村的调查发现,我市农村学校“普九”达标的资金渠道主要是借债。多数债务由乡镇承担,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由村级承担。由于乡村集体债务负担加重,有些政府、部门、单位便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转移债务,结果导致农村适龄儿童辍学率增加,造成“楼房建好了,村集体垮了,学生辍学了”的状况。
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计华指出,造成债务难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常委会建议,各级政府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积极化解“普九”债务。
预算外资金管理要“透明”
受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局长姚传志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
预算外资金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彭天喜指出,预算外资金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如果管理松弛或失控,会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他建议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记者宋兰兰 通讯员任新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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