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年来农民增收缓慢,粮食生产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的矛盾而致使粮价持续走低的现状,党中央、国务院从维护大局稳定,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战略高度出发,制定实施了粮食购销三项政策,把保护价收购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各级党政的重要议程。近四年来的实践表明:执行是得力的,效果是明显的,但也应该看到由于种种原因,各地在执行保护价收购中还存在执行不到位、变换花样打折扣的现象,这种现象在近两年来有抬升的势头,应引起高度重视。导致这一事态发展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国家指导性定价与顺价销售衔接不畅。一方面要按保护价收购,一方面又要顺价销售,在粮食市场持续低迷的走势下,衔接的难度加大,保护价收购成了企业不情愿的事。
二是财政补贴不到位或到位不及时,影响了粮食购销企业的收购积极性。一些地方因财政困难或以财政困难为借口,少拨迟拨应拨补贴,致使粮食购销企业得不到及时足额的财政补济,日常经营受到影响。
三是粮食购销企业因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离退人员比例大,基建管理滞后等因素,导致非经营成本摊入过高,制约了粮食购销企业的营销利润,使企业对较高价位的保护价收购消极被动。
四是粮食购销企业认识不到位,受利益驱使,对保护价收购不积极、不主动,只想套取补贴,不想执行到位,入少报多,压级压价现象在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致使农民应得利益没有完全得到,农民的收益受到影响。
目前,夏粮收购时节已经来临,笔者呼吁各职能部门针对以上四种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落实粮食购销责任制,使保护价收购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使广大农民在保护价中切实受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西峡县支行张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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