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少英)日前,阳山县政府对在公路上违规设站搞“三乱” 的县煤炭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了严肃查处。县煤炭局局长等分别被行政记大过、警告和调离工作岗位,“三乱”所得款项全部上缴国库。
阳山县煤炭局以验票为由,从1996年起便在省道260线和县道384线分别设立了犁头、小江、吉古等3个“煤炭票据检验站”,对来往运煤车辆实行拦车收取“煤调运单”。凡无单 者,每车补交70元至100元或罚款345元,不开收据或不开空头收据。省查禁公路三乱督察队接到矿农投诉后,于今年4月28日派员前往调查,查获以上三站均在进行违规拦车罚款,于是当即向阳山县发出了督察通知书。本报4月29日以“煤炭部门路上搞‘三乱’阳山矿农叫苦不迭”为题,在二版及时作了报道。阳山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4月30日便成立了以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人为组长的清查工作组,对以上三个违规检查站进行全面清查审计。
经清查审计,县政府最近作出如下处理:3个违规检查站所得收入41063元全部上缴县财政,并按有关规定对煤炭局处以一倍的罚款;将煤炭局的违规行为以书面形式通报全县的同时,在全县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县直副科以上单位主要领导人会议上,作深刻检讨;立即撤销所设的违规检查站;煤炭局局长陈瑞发行政记大过并调离煤炭局工作;煤炭局副局长陈炳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局党支部书记毛仲高、犁头站陈建锋分别被行政警告处分,小江站黄强被行政记过处分,法制局与物价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均予批评教育;收缴悬挂于犁头、小江、吉古三站的“阳山县公安局矿山执勤中队执勤点”牌子和以上三站用于拦查运煤车的警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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