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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0月10日讯(记者和育东 白锡喜报道)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国庆昨天上午到北京市检察院就 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行调研,与北京市一些区县检察院的主诉检察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座谈。他指出,要通过积极 探索逐步形成合理的工作机制,保障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康发展。 梁国庆在座谈中充分肯定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所取得的经验和做法。他指出,实行主诉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高检院确定的六项改革任务之一,必然涉及人事制度的改革、工作方式的改革、传统观念的转变和要求执 法保障机制的健全。高检院已决定明年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起诉部门都实行这一制度,以此推动检察改革的深入发展。当前 要办的事,一是要深入认识实行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充分发挥主诉检察官在办案中的骨干作用,北京市检察机关拟在今年内全 面推行这一试点的做法必然对全国起到推动作用。二是注意总结经验,认真研究工作机制,保障这一制度的健康发展。三是加 强业务工作管理,特别要强调运用计算机对办案工作情况的管理,重视信息工作。四是认真研究主诉检察官的培训工作,实行 专题培训、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主诉检察官的政治、业务素养。五是加强领导,切实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座谈会上,来自东城区、朝阳区、海淀区、西城区、昌平县等基层检察院的部分主诉检察官谈了他们办案的做法 和体会。大家普遍认为,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实行增强了主诉检察官的责任感,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增强了公诉的力 度。 北京市检察院及高检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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