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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黑社会头目叶成坚等三人一审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15日 19:26 新华通讯社

  新华社广州10月15日电:(记者贾文军 通讯员苏大清)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澳门黑社会头目叶成 坚等15人跨境暴力犯罪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叶成坚(香港人)等三人被判处死刑,其他12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缓 、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叶成坚及其团伙多次在澳门及内地进行抢劫、绑架、杀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犯罪活动。

  1998年11月8日,叶成坚因制造遥控炸弹引爆器一事,对吴某不满,便纠集被告人李新文、汤成、何景生、吴 志彪将吴某诱骗到珠海香洲区汤成住所,共同捆绑吴某并导致吴窒息死亡。

  1998年6月11日,叶成坚纠集汤成、吴继志等人携手枪、手榴弹等,由被告人陈桂莲提供被害人行踪,冒充澳 门司法警察抢劫珠海市湾仔镇杜姓居民美金50万元、港币84万元。

  1994年11月12日,叶成坚等人以做汽车生意为名,将台湾商人游某、吴某骗到珠海市,持枪威逼游某打电话 回台湾,要其家人汇款300万元台币到叶成坚指定的银行账号。

  在今天的一审判中,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 叶成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46万元;被告人何景生、李新文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也被判处死 刑。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和有期徒刑。

  珠海各界群众共250多人旁听了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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