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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蓝印户口管理规定实施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16日 11:08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庆、通讯员徐桂林)广州市政府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 布《广州市蓝印户口管理规定》(详 见本报9月21日第一版报道)自10月1 日起实施。购房入户者现在起即可申办蓝印户口。符合其他蓝印户口政策的人员 12月份可申办。每个蓝印户口所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调低至1·3万元 。  

  广州市计委负责人称,对办理蓝印户口将坚持三个原则,即综合平衡的原则 ,维护蓝印户口人员合法权益的原 则,以及积极、稳妥、慎重的原则,采取法律 、政策和经济等手段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宏观管理,解决好蓝印户口人员在教育 、 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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