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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地震灾民因未能获得慰助金自杀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20日 08:58 中新社网站

  香港中国通讯社十月十九日台北消息:台湾「九二一」大地震重灾区南投县中寮乡爽文村村民江铭辉,虽然所住 房屋 倒塌、妻女受伤,却未能领到分文慰助金,以致震灾以来生活拮据,于十八日上午寻短上吊,成为台湾灾民首件以自杀 表达不 满当局慰助制度的案例。

  据死者兄长江平裕表示,江铭辉可能是不满自己和家人在地震中均被砖墙压伤,医院所开立的证明却不愿证明是 「地震所造成」,且根据规定,未住院满一个月,即不构成重伤害程度,因而无法申请新台币二十万元重伤害慰问金。南投县 社会科证实,江某的妻子及三名女儿,在这次地震中分别受到轻重伤,仅一名在外求学的女儿幸免于难,当局却规定必须住院 满三十天才能领取二十万元重伤慰助金,以致地震迄今江某分文未能领取,导致想不开而自杀。

  江铭辉的妻子萧秋香悲伤地告诉警方,由于和大伯同一户籍,而屋倒补助由登记户长的大伯领走,江铭辉可能也 因此想不开才寻短。而南投县社会科长陈婉真表示,该县农村兄弟亲戚同住一栋三合院的情况很普遍,但当局规定三合院分户 分炊的兄弟受灾,只能由一户领取房屋全倒慰助金,实有不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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