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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路易 通讯员 唐会)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决定,对被任命的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实行法律考试和届中进行法律知识答卷。具体做法是,在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前,对被提起任命人员实行相关法 律法规知识考试的制度,内容涉及《宪法》、《代表法》、《组织法》和有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凡未经法律知识考试和考试 不及格者都不得提请任命。对换届后已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在届中下发法律法规情况知识答卷,以检查其在工作中 掌握和熟悉运用法律法规的情况。该项制度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注意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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