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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下月中旬可到二级市场买房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20日 15:12 生活时报

  本报10月19日讯:(记者 窦云峰) 今天下午,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市房地局、市房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就《 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出售管理办法》的实施,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举办了新闻发布会。

  按照新颁布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已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和取得政府对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批准。而对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房屋和以低于城 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房屋等9种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将禁止上市出 售。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现有住宅近1.5亿平方米。自1988年开始进行房改售房试点工作以来,迄今为止已 出售公房合计90余万套,6000多万平方米。而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相当一部分居民急于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 ,因此,放开住房交易市场,可为广大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一个“台阶”,同时,开放二级市场就等于把住房市场中最大的 一块“固定资产”盘活了,有利于促进存量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

  鉴于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前有关准备尚待完善,北京市有关部门决定,将在11月中旬开始办理有关房改 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买卖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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