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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云路状告《文摘报》及《羊城晚报》案被法院驳回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22日 19:13 羊城晚报

  本报北京讯 作家柯云路状告《文摘报》及《羊城晚报》名誉侵权案,10月19日被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以不符 合立案条件为由予以驳回。

  据接近柯云路的人士透露,当天上午,柯的妻子罗雪珂及代理律师应约来到法庭,由四人组成的审判庭向他们宣读了 裁决书,裁决书认定此案不符合民事立案条件,依《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罗雪珂及律师当庭表示异议,但被告知如不服裁决,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据了解,10月11日,柯云路向北京宣武区法院起诉《文摘报》和《羊城晚报》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起诉书中称: 《文摘报》1999年8月29日以《神医胡万林案最新进展柯云路等被立案侦查》的醒目标题,转载《羊城晚报》1999 年8月23日题为《商丘胡万林案最新进展柯云路等被立案侦查》的报道。随后,国内众多报刊以相同内容进行刊载报道,给 他的工作、生活及精神带来极大压力,故要求两被告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相关报道见A8版)。( 刘翠花)本报讯据《上海青年报》报道:近日,从河南商丘传来消息,为公众所关注的胡万林非法行医涉嫌致死人命案的审理 又出周折。原承接此案的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已于10月8日提出申请,将此案移送到上一级法院———商丘市中院审理。

  睢阳区法院负责人介绍说,将胡万林案移送到上级法院,是依照有关法律作出的选择。睢阳区法院自8月22日受理 胡万林案以来,对案宗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此案受害、死伤者众多,牵涉面大,案情特别复杂,又为全国上下关注,作为基 层法院,要完成此案审理的难度很大,因此提出了“移送”请求。据此,胡万林案短期内不可能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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