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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条例”摆上北京市人大会议桌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28日 16:52 北京晚报

  昨天下午,北京外文书店的职工范青力领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的001号旁听证,审议《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 为人员条例(草案)》是下午的第四个议题,他就是为了旁听这个议题才早早地来到会场的。

  “我旁听这个议题,是为了寻求心理上的平衡。”他对记者说。38岁的范青力曾经多次见义勇为,同窃贼作斗 争,但是结果总是让他很失望。1997年7月29日,范青力在外文书店门口,抓住了一名在书店里偷了4盘VCD的小偷 ,小偷一拳打在了他的鼻梁上。范青力不顾鼻子淌血,紧紧地抱住小偷,在搏斗中,小偷将他的右手小拇指拗断、左手大拇指 关节错位。然而事后,小偷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范青力治伤的费用也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

  应该说,为了使见义勇为者能够得到应有的保护和支持,市精神文明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也在竭尽全力地做好见义 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但目前,解决这些问题多是靠领导特批,工作人员多方奔走、协调才勉强得以完成,并非长久之 策。1993年,本市建立了“首都见义勇为活动基金”,一些区县也建立了类似基金,基金来源主要依靠市财政拨款和社会 资助,由于数额较少,无法更好地为见义勇为者解决实际困难。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基金不能向社会募集捐助,而基金会又没 有建立。日益困窘的基金使得见义勇为权益保障工作几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昨天下午4时15分,经过长期酝酿、慎重起草的《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终于摆在了市人 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面前。条例草案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界定,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以及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设立和运作 ,社会各部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都作了较为完备的规定。

  会议结束,当范青力走出旁听室时,执著的记者又向他提出了会议开始时的那个问题。“如果这样的法规能够顺 利通过,得到有效执行的话,我当然会再次挺身而出。”范青力的表情轻松了不少。

  今年的见义勇为好市民孟繁成从走进会场那一分钟起,就拒绝一切记者的提问,此时他也开了金口:“通过法律 法规来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是最好的保护……”(荣东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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