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中新社 > 新闻报道
 


中国将实行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制度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28日 21:01 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 王湛国)记者今日从国内贸易局获悉,自明年一月一日起,中国将逐步实 行对出厂的畜禽产品出具《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制度,即屠宰厂(场)对经其检验的畜禽产品加盖验讫印章的同时,必须出 具全国统一的《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方可凭证运输和上市销售。

  根据中国国内贸易局先期发布的试点办法,试点地区包括全国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黑龙江、吉林、广东 、河北、辽宁和湖南省的县以上城市,试点畜禽为生猪,产品范围主要是屠宰后鲜白条肉,实行一猪一证。其它畜禽和产品, 则由试点省、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据悉,各定点屠宰企业在出具《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时须填写货主姓名,由检验员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定点屠宰 企业检验专用印章,同时签写存根,妥善保存备查。对没有《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的畜禽产品,一经查出,按未经检验畜禽 产品处理。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新社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