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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市高级人民 法院、市司法局和团市委决定,联合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普及活动,并将10月30日定为全市宣传高潮日。 届时,团市委等四家单位将在西单北京图书大厦设立市级宣传咨询站,活动内容包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台、尚秀云 法律咨询、青少年法律援助咨询、禁毒宣传咨询、青少年心理咨询、健康成长家教咨询、妇女儿童健康咨询、图书大厦星光青 春自护学校成立及授课等。 (记者周家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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