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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30日 23:13 新华通讯社

  新华社北京十月三十日电(记者 刘江)如果父母让 不满十六岁的孩子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将在中国被视为违 法 行为,受到警方的干涉。

  将于十一月一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 成年人犯罪法》作了上述规定。

  “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加 以规范和强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嵇昆梅说。

  这位法官指出,近年来,中国青少年犯罪情况令人担忧, 有逐年上升趋势。改变这种局面最有效的方法是预防为主 。

  即将实施这部法律强调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 生。内容主要包括犯罪教育、不良行为的预防、严重不良行为 的矫正、对犯罪的自我防范、对重新犯罪的预防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一直非常关注。除了通过 学校进行教育外,一九九二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学校、社会以及司法各个 方面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司法部官员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有关内容做了 充分而详细的补充,特别是在触犯法律实行处罚上做了严 格 的量化分级处理。

  中国政府也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这个机构教 育广大青少年,除了依靠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自己也要 提 高对社会不良环境的抵御和防范能力。

  一九九七年,北京一位女中学生在观看流星雨的夜晚 ,被一位陌生男子诱骗杀害。这一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强 烈 关注。去年十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北京市 团委设立了“星光青春自护学校”,利用双休日和寒暑假 ,为学生 开展短期培训和自护训练营。授课内容包括心理 素质训练、意外伤害的自护自救、二十六种被害情景模拟 训练以及少女自 护技能等。

  星光青春自护学校至今已成立了四所分校,共有两千 多名中小学生参加培训。这所学校的负责人许建家说,“ 新 的法律出台后,培训的规模将迅速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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