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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在每个大中城市建一所工读学校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31日 18:13 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十月三十一日电(记者曾利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天开始施行。国家教育部今天 为此发出通知提出,目前还没有工读学校的大中城市,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做到每个大中城市至少要建立一所工读学校,并 努力把其办成当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教育、矫治、挽救的中心。

  《通知》提出,工读教育是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多年来,工读学校在对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的教育、矫治、挽救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各地要进一步加强 对工读教育工作的领导,努力办好现有的工读学校。

  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贯彻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纳入教育督导、检查,把其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 项重要内容,完善其执法监督机制,保证其在学校教育工作中顺利实施。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主动争取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依据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共同构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保障 体系;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净化社会空气,扫除一切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丑恶现象,为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共同创造良 好的育人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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