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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厚铧任命澳门特区各级法院院长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7日 20:04 中新社

  中新社澳门十月七日电:(记者 耿军)澳门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何厚铧今天任命了澳门特区终审法院、中级法 院和初级法院的院长。

  何厚铧任命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为岑浩辉,中级法院院长为赖健雄,初级法院院长为谭晓华。

  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法官,由一独立委员会负责推荐。

  根据澳门基本法及澳门特区筹委会关于特区司法机构具体产生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委员会已完成推荐澳门特区各级 法院法官的工作,并向澳门首任行政长官何厚铧提交了推荐名单。

  经独立委员会推荐的各级法院法官人选名单如下:

  终审法院法官三名,他们是岑浩辉、朱健、利马。

  中级法院法官五名,他们是司徒民正、蔡武彬、陈广胜、赖健雄、白富华。

  初级法院法官十四名,分别为查(斌下加贝)、高丽斯、赵约翰、埃斯特、谭晓华、Teresa Leong、何 伟宁、唐晓峰、周艳平、萧伟志、林炳辉、张婉媚、叶迅生、岑劲丹。

  行政法院法官二名,他们是李年龙、冯文庄。

  澳门基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各级法院法官经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法官的选用以其专业资格为标准, 符合标准的外籍法官也可聘用。

  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澳门基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终审法院院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终审法院院长的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据悉,何厚铧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时,就独立委员会推荐的各级法院法官人选作出正式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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