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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厦门十一月十日电(记者 杨伏山)经过三审,《厦门市法律援助条例》昨日经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条例总共七章三十四条,对法律援助范围、对象和形式,法律援助程序、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及受援人的 权利、义务,法律援助资金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此间人士称,该条例的审议通过,对规范该市法律援助行为,更好保障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 ,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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