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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政部门表示 坚决打击非法收养所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12日 03:56 辽沈晚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解丹梅孙凤杰报道,昨日,《如此“托”老催人“老”》的报道发出后,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城抚 处获悉,至今尚未批准沈阳市任何个体托老所、收养院为合法机构。

  据负责此事的于友成介绍,《沈阳市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创建福利事业机构的申请条件、医疗卫生、 安全防火及人员配制、相应设施、管理细则等都有明确严格的规定,只有达到标准方才发给其经营许可证。目前沈阳市、区、 街道、乡镇共有163家福利事业机构取得了许可证,有的入住率不及1/3,普遍存在养员不足的情况。

  缘何人们放着舒服周到的正规养老院不去,偏要问津个体收养所?据于友成分析,一方面是民政部门对养老院、福利 院的宣传不够,许多百姓误以为花园似的正规养老院收费一定较高。另一方面,正规养老院官办吃皇粮,拈轻怕重,不愿接收 重病患者,一些人迫不得已转向个体托老所。另外也不排除不孝儿女想方设法推老人出家门的原因。

  于友成表示,加强政府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改革的同时,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收养所,决不允许其继续摧残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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