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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可用于职工房改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14日 01:23 海口晚报

  从海口市房改办获悉,凡购买经市政府批准的积压商品房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都可用于职工房改。 具体办法是可按 现行房改政策和价格标准办理房改手续,也可以按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办理购房登记手续。各单位可结合自己的实际 情况任选一种。按现行房改政策办理手续,职工购房价格标准仍然享受工龄折扣,职工住房面积超过个人享受的控制标准,不 按原来市场价格折算执行,按现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标准执行;按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登记手续,职工承受的购房价 格、出资比例由单位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来执行。除此以外,市房改办还提供以下优先服务:优先办理申请启动单位住房 资金用于购房;单位支付部分购房款后,市房改办优先给予办理房改手续,向职工收取房改款,用于支付开发商购房款,积极 配合购房单位,上门服务,具体指导。(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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