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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蛇共居”在南京被禁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14日 13:33 长江日报

  原定“人蛇共居”1000小时的两位少女,12日上午11时40分被请出南京莫愁湖的蛇宫。这项号称向“吉尼 斯纪录”冲击的活动,被中止在121小时又40分钟。

  请出这两位与蛇共居小姐的是江苏省农林厅和南京市农林局的官员。他们告诉公园:“人蛇共居”表演单位前天补办 的手续,仍不符合有关规定,属非法经营,必须中止。

  这两位“人蛇共居”小姐在南京的表演始于11月6日,引起了南京市民和新闻媒体的极大兴趣。莫愁湖公园近日出 现了排队购票的情形。

  近日,围绕“人蛇共居”,南京一些媒体进行了批评。认为这种表演“太恐怖”,以及商业炒作后对野生动物保护造 成不良影响。

  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秘书长徐惠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附录规定 ,蟒蛇是国家一类保护动物,参与这样的活动,必须有《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非法捕杀一条就可由公安 部门立案。莫愁湖公园一下弄来3条。眼镜蛇、黑眉锦蛇也属省级重点保护动物。“人蛇共居”举办者拿不出合法有效的证件 ,属非法经营。

  据莫愁湖公园称:在办齐有关手续后,将重新启动“人蛇共居”。

  相关报道:

  南京“人蛇共居”被暂停手续办完或可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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