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北京晚报 > 新闻报道
 


北京个人贷款购房又开新口子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17日 18:28 北京晚报

  本报讯:目前,个人公积金贷款已成为市民贷款买房的首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个人住房担 保委托贷款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以方便市民购房。

  在《紧急通知》中主要作了以下规定:取消《关于实施〈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四款“个人贷款不能用于别墅等高档住宅”规定。《关于实施〈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 保委托贷款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六款修改为: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70%,且3口之家每 月至少保留800元生活费。各分中心和各直属归集部门(以下简称分中心)须一律执行市中心有关个人贷款规定,此前自行 制定的与市中心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即行废止。分中心接到个人贷款申请,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 有关手续。分中心不得拒绝发放30年(含)以内任何期限档次的个人贷款。据介绍,该通知从本月12日即可执行。

  李海霞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北京晚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