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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整顿手机入网费随意压价现象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20日 13:58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省物价局昨日就加强我省移动电话收费管理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最近一些地区的移动电话经营单位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擅自 制定收费标准,随意降低移动电话 入网费标准或采取各种优惠、赠送等手法变相 削价,引起行业内部恶性竞争。为了维护国家和省有关移动电话收费管理政策 的 严肃性,广东省物价局作出以下规定:

  一、广东移动通信责任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对移动 电话各项收费调整,必须事先报省 物价局审批后方能执行。全省各地移动通信分 公司及所有代销商均必须按国家及省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提高 或 降低收费标准,不得以各种名义变相降价。

  二、各地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移动电话收费管理。对于本通知公布后仍擅自 突破省物价局规定的下浮幅度销售 ,或者采取赠机、减免SIM卡费或月租费、 送通话时间、“捆绑销售”等变相降价,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规定的幅度以下 等 不正当竞争手段的经营企业及代销商,将予以查处。  

  三、移动电话经营单位在节日等时间实行各种优惠活动,其优惠价格未低于 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幅度的,可由其自 行确定,全省性的报省物价局备案,地区 性的报当地市物价部门备案;确需低于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幅度的,须报省物价 局批准。(记者顾晓芳 实习生王雷 通讯员蔡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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