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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又查获一批珍稀保护动物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21日 11:10 中央电视台

  最近一段时间,违法贩卖、抓捕珍稀野生动物的案件在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又时有发生。在前几天的晚间新闻中,我们 报道了广州警方查获100多条将被贩卖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巨晰的新闻。昨天从广州和南宁传来消息,两地警方又相继从违 法者手中救出了一批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在广州,警方和当地野生动物保护站19号从化温泉的几家野味酒家查获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巨蜥一只、国家二级保 护动物穿山甲两只、雕一只。按照规定,一只巨蜥的最高处罚价是十一万两千五百元,穿山甲是一万六千七百元,雕是一万三 千三百元。检查人员表示,他们将依照标准对酒家进行相应处罚,所查获的野生保护动物将交给当地森林分局放归自然。

  在深圳,一个湖北个体户与深圳宝安区灵芝公园管理部门商定,在灵芝公园内公开展出珍稀动物,以每人三元的门票 招揽游人。宝安区森林派出所接报后立即前往调查,发现这些动物中有鳄鱼、蜂猴、蟒蛇、五爪金龙、大网蛇等国家一级保护 动物。按照规定,驯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而经营者却拿不出任何许可证。目前这批动物已被有关 部门查扣。

  在广西,前天清晨6时许,交警在邕宁县五塘收费站附近截获了一辆卡车。卡车上的大木箱里是110只猴子。交警 当即把人、车、货扣押,并于当天上午把这110只猴子送到广西珍稀动物救护中心。专家介绍,这批猴子叫食蟹猴,主要生 活在越南海滨一带,是国际公约禁止捕猎贩运的珍稀动物,属我国二级保护动物。(中央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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