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中国青年报 > 新闻报道
 


赤峰评选文明单位拒绝暗箱操作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22日 05:21 中国青年报

  本报赤峰11月21日电:(记者 任彦宾)内蒙古赤峰市在两年一次的市级文明单位评选活动中,首次实行公示制 ,群众可在命名前对申报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勤政廉洁”等七项重点事项举报反映。到今天公示期限截止,由于群 众举报问题属实,申报文明称号的赤峰市敖汉旗(县)地税局等单位已确定被“拿掉”。

  敖汉旗地税局不久前曾有一名职工因治安事件被劳教两年,这严重违背了文明单位“三无”的标准,即无重大责 任事故、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可是在市文明办组织的考核过程中,这一情况没有被了解到。“是公示制使我们避免了一 次失误。”市文明办主任孙向民对记者说。

  据孙主任介绍,由于“文明单位”是党委和政府共同命名,而且有明确规定:“不是文明单位,领导不能评为先 进个人;不是文明单位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在任两年内,不能有效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领导,政绩视为不合格” 。因此各单位自然对“文明单位”的评选非常积极。然而,每次考核评选,总会出现名不符实、群众意见大的现象,或出现挂 牌不久就得摘牌的尴尬事情。在群众眼里,文明单位评选也成了一种搞形式主义的“暗箱操作”。

  文明单位公示制在当地引起了一定反响。记者在市文明办创建科看到,不少群众打电话反映申报单位的不正之风 和服务态度问题,都被详细记录下来,一些单位还主动根据反映的问题改进工作或放弃申报。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申报了市 级文明标兵单位,接到“售票员服务态度有问题”的反映后,主动到市文明办了解情况,并立即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 该公司党委书记刘铁兵认为,公示制不但增加了评选过程的透明度,使老百姓觉得可信,而且对申报单位也是一种压力。他说 :真正创建文明单位,不仅要得到政府官员认可,更要得到老百姓认可。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国青年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