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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主诉检察官制呼之欲出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23日 10:05 检察日报

  本报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厅举办的主诉检察官改革研讨班于11月18日在北京结束。全国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起诉部门负责人与12个试点单位的主诉检察官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为期一周的研讨。高 检院副检察长梁国庆看望了参加研讨的同志并作重要讲话。

  梁国庆指出,举办这次研讨班的目的是为明年初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作准备,主要任务 是研究怎样从法理上和诉讼规律上认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如何建立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合理工作机制。他强调,主 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意义决不仅限于起诉部门和起诉工作,其重要意义在于推进包括领导体制、办案机制、人事制度和 管理方式在内的检察制度的全面改革。今后要加快检察改革的步伐,特别是要加快与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相配套的各项制度 的改革。

  研讨班举办期间,高检院起诉厅负责人介绍了全国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展情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光中和 四川大学教授龙宗智讲授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有关理论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刑事检控科专员江乐士介绍了香港 刑事检控制度。参加研讨的同志认真阅读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有关材料,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通过研讨,大家对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法律依据、推行原则及配套制度等问题都有了正确认识。 大家集思广益,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如明年在全国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要充分考虑到各地各级检察机关存在的差异 ,允许一部分检察院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新旧办案机制并存的双轨制,待时机成熟后再完成过渡;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数量合理确 定起诉部门人员编制数,改变起诉干部长年高负荷工作的状况;要严格选任制度,举办主诉检察官上岗资格考试,使优秀公诉 人才脱颖而出。(亚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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