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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领导干部廉政考核与年度考核将同步进行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24日 11:2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曾华锋 通讯员曾庆荣)广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监察厅不久前联合发出《关于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步结合进行的通知》。如在责任考核中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 原则上不得评优评先或提拔任用。

  《通知》说,责任考核分为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和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对领导班子的责任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 一般、差4个等次;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责任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 别进入纪委的《领导干部廉政卷宗》和组织部门的《干部档案》。考核的结果也将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 用的重要依据。责任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评优评先或提拔任用。

  《通知》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加强监督,严明纪律。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保证责任考核落到 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纪律,对不认真履行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要求的,或有属《规定》所列应进行责任追究的6种 情形之一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或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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