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中新社 > 新闻报道
 


中国最高法院公布一批骗汇犯罪案件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29日 21:47 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九日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三起骗汇案件的审理结果,十七名不法分子和三家企业 因参与骗汇犯罪受到法律制裁。

  广东深圳市港桂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保东、惠州市大野保龄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庄汉坤等人,在一九九七年 三月至一九九八年四月期间,利用专门成立的七家“空壳”企业,与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分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云浮分局 局长杨炳尧、中国银行云浮市分行国际结算科副科长郭锦云等人互相勾结,以假报关单和商业单据,骗购国家外汇一点五亿余 美元、一点二亿余港币。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罗保东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人民币;判 处庄汉坤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判处郭锦云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杨炳尧有期 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其他五名被告人也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广东惠州市大亚湾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经理利斌勾结不法港商,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利用大亚湾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的进出 口经营权,采取涂改、伪造进出口报关单的方法,共骗购外汇七千八百余万美元。利斌还与广东富海发展公司经理杨玉友勾结 ,于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七年期间,以假报出口贸易、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方法,骗取国家退税款五百八十余万元。广东省惠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惠州大亚湾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非法经营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并 罚,判处利斌有期徒刑二十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杨玉友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同案其他二名被告人也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广西梧州市侨柏工贸总公司总经理容达佳和梧州外经翔晖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郑(日加午)波,一九九八年三月至六月 期间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明知不法分子是伪造商业单据,仍帮助其从银行骗购 外汇共计二千四百余万美元。此外,容达佳还帮助其他不法分子利用上述手法从银行骗购外汇五百一十余万美元。广西梧州市 万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梧州市侨柏工贸总公司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判处梧州翔晖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罚金五十万元 ;判处容达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郑(日加午)波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案其他 两名被告人也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上述案件一审判决后,罗保东、庄汉坤、郭锦云、杨炳尧、容达佳等人分别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西梧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审理后均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并于 今日分别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今天强调,骗汇犯罪严重危害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人民法院必须加大打击力度, 坚决依法严惩这类犯罪。不论是个人犯罪还是法人犯罪,都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新社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