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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庆 通讯员符信)
本报讯:昨天广东省政府批准广东省社保局、工商局《关于强化推行企业、 个体
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问题的请示》,以确保明年实现社会保险覆盖全省的目 标。
根据省社保局和工商局的意见,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 险,
并按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落实参保人数。各级社会保险部门按季度向工商 行政管理
部门了解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企业、 个体工商户违
反有关法律规定,逾期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提出 意见并由当地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暂扣营业执照。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实行年检制度。企业、个体工商户每年应 缴纳
的社会保险费应于营业执照年检或验照前缴清。未按规定缴清的,社会保险 部门将及
时书面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暂不实施营业 执照年检或验
照。企业、个体工商户缴清欠费,社会保险部门提供社会保险年检 合格凭证后,方能
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或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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