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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套商品房尚无土地证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10日 16:09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国土局获悉,南京有约百万平方米的已售住宅是没有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证的“黑房”, 导致约万名消费者在投入了大量的购房资金后却无法领到合法的土地证。  根据有关法规,开发商开发建设房屋必须缴清土 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然而,部分开发商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就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 或销售商品房。

  南京市国土局地籍处负责人说,南京市国土局近日决定,凡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开发商,须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内到国土局登记“报户口”,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或签订出让金缓交协议。消费者原先购买的“黑房”,如果此次开发商取得 了“户口”,其所购房屋也将“转正”,可望于近期领到土地证。但如果开发商对此申报“户口”仍不予理睬,则消费者将根 本不可能领到土地证。(王丹顾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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